界首市融创路南侧地块和界首市融创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农用地等规划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号)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界首市融茂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国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界首市融创路南侧地块和界首市融创路北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界首市融创路南侧地块和界首市融创路北侧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调查报告,调查结论为界首市融创路南侧地块和界首市融创路北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特此公示。
附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1
2025年5月14日